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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04 13:09

〔記者陳鈺馥/台北報導〕為積極改善語言消逝及斷層危機,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「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」,未來完成立法後,將賦予台灣各固有族群的自然語言法制地位,讓國家語言得以傳承及復振。

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文化部指出,草案定義了國家語言範疇,肯定台灣各固有族群所使用的自然語言法制地位,另外為顧及聽障人士使用需求,也將台灣手語列為國家語言的保障範圍博客來網路書局

草案中並規劃學前教育、國民基本教育、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國家語言學習課程、師資聘用方式及相關學習資源。

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,過去本土語言面臨傳承危機,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主要是為了保存及復振本土語言,進而促進國家語言發展。

鄭麗君指出,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」、「客家基本法」與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原則都是一致,會在教育權、傳播權、公共環境友善上予以落實,也明訂基本教育階段要將國家語言列入課程。

針對台語頻道設立部分,鄭麗君也提及,現已有原民台、客家台,為落實文化平權,正積極與公廣集團洽談設立台語頻道事宜,107年預算中也編列預算要設立台語頻道,相信在「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」完成立法後,可以打下更多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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